加拿大救生艇計畫–香港居民永久居留途徑
這項臨時公共政策為目前在加拿大的香港居民提供一條途徑,讓合資格的申請人及其家人可以永久居留。
2021年2月8日,IRCC推出新的3年開放工作許可證,允許符合條件的香港居民在加拿大獲得寶貴的工作經驗,並更快地申請永久居留權。
2021年5月17日,加拿大擴大了新的3年開放工作許可證的教育要求,將在過去5年內完成至少1年課程的研究生或研究生教育證書(文憑或證書)的申請人包括在內。研究生或研究生課程必須包括大專文憑或學位的先決條件,申請人在開始研究生或研究生課程之前必須完成該文憑或學位不超過 5 年。
根據這項移民政策,持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簽發的有效護照的合格香港居民或持有英國從香港簽發的有效護照的香港居民,可獲得兩條通往永久居留權的額外途徑。
加拿大宣佈,其他兩條申請途徑現已開放,為在加拿大的合資格香港居民提供永久居留權的途徑,這些香港居民是勞動工作者或應屆畢業生。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必須具有有效的臨時居民身份,並在提交申請時和獲得永久居留權時均在加拿大。申請人還必須滿足指定的語言、教育、工作和資格要求,並須遵守加拿大的定期移民申請和甄別程式以及可受理性要求。
有 2 個申請途徑,您可能有資格。您可以根據以下一項申請永久居留權:
途徑A: 加拿大畢業生
途徑B:加拿大工作經驗
本政策將生效於2021年6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為止。
語言測試
您必須提供語言測試結果的副本,其中一項顯示您在所有 4 種技能(閱讀、寫作、聽力和口語)中都取得了 5 級分數:
1. Canadian Language Benchmark (CLB)
2. Niveaux de compétence linguistique canadiens (NCLC)
如果您尚未完成語言測試,請確保提前預訂。預訂測試並獲取結果需要時間。
中學後的學歷文憑
如果您申請途徑 A(加拿大畢業生)
您必須提供:
1. 文憑或學位的副本:
2. 最終成績單。
3. 必須證明您畢業於加拿大的指定學習機構,並在過去 3 年中畢業。
如果您擁有研究生或研究生課程的文憑或證書,
您還必須包括以下兩項內容:
1. 證明此課程要求您擁有中學後文憑或學位作為先決條件,例如學校網站的副本,其中列出了列出您需要的先決條件的所有先決條件和學校的信件.
2. 中學後文憑或學位及最終成績單的副本,顯示您在研究生或研究生課程開始前 5 年內畢業。
如果您申請途徑 B(加拿大工作經驗)
您必須提供以下兩種情況:
1. 文憑或學位副本;
2. 最終成績單;
3. 他們必須證明你在過去5年畢業了。
如果您擁有研究生或研究生課程的文憑或證書,
您還必須包括以下兩項內容:
1. 證明此課程要求您擁有中學後文憑或學位作為先決條件,例如學校網站的副本,其中顯示了學校的所有先決條件和信件。
2. 中學後文憑或學位及最終成績單的副本,顯示您在研究生或研究生課程開始前不超過 5 年畢業。
如果您從加拿大境外的中學畢業后,您必須獲得教育證書評估 (ECA),此評估將表明您的學習等於加拿大中學後文憑或學位。
當你申請你的 ECA,請確保您做好以下所有工作:
1. 為移民目的申請《經濟參考報》
2. 收集組織評估您的教育所需的所有檔
3. 向學校索要多份文憑、學位和成績單
4. 遵循提交檔的任何指示
5. 支付費用
如果您收到的報告表明您的外國證書等於加拿大文憑,您可以申請此途徑:
1. 中學後文憑(至少2年)
2. 中學後學位
3. 研究生或研究生文憑或證書(至少1年)
加拿大工作經驗(僅供途徑B)
在申請中列出的每個工作提供證明。其內容需要:
1. 雇主在公司信箋上的封信需要包括:
♦個人基本資料: 名字,職稱,就職時間,每周工作的時間,年薪和享有工作福利。
♦公司聯繫方式(地址、電話和電子郵件信箱),主管的姓名、頭銜和簽名(公司人力資源官的姓名、頭銜和簽名)
2. 加拿大稅務局發的 T4 稅務單和評估通知的副本。
3. 就業記錄和工資存根的副本。
4. 顯示工資支付的銀行存款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