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消息

 

 

EB-5 50萬美元投資移民回歸市場

2021 年 6 月 22 日,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北區地方法院在 Behring Regional Center LLC v. Wolf, 20-cv-09263-JSC 案中撤銷了 EB-5 移民投資者計劃現代化最終規則 (PDF) .在 USCIS 考慮這一決定的同時,我們將應用在該規則於 2019 年 11 月 21 日最終確定之前生效的 EB-5 規定,包括:

根據批准的 I-526 表格不保留優先日期;
要求的標準最低投資額為 100 萬美元,投資目標就業區 (TEA) 的最低投資額為 50 萬美元;允許國家指定高失業率 TEA;和之前的 USCIS 取消永久居留條件的程序。換句話說,我們將在 2019 年 11 月 21 日之前在本網站和 USCIS 政策手冊,第 6 卷,G 部分,投資者中應用有效的規定。此外,我們將再次接受 2019 年 4 月 15 日版本的 I-526 表格,外籍企業家的移民申請,因為 2019 年 11 月 21 日版本的表格反映了現已取消的規則的更新。

日期:2021-07-22
來源:https://www.uscis.gov/working-in-the-united-states/permanent-workers/eb-5-immigrant-investor-program?fbclid=IwAR0UCCZ0a8DVdQxmuEn1GP8FEDcy3ekbf3sX17n2s6TtCgq98TsFhG0G7Ik

移民咨詢表格


    年齡
    選擇


    教育程度
    選擇

    *必填